青年教师指导责任书
日期:2021-06-02 10:45:00  发布人:gsglxy  浏览量:762

 

甲方:工商管理学院

乙方:            (指导教师)

姓名:    性别:   职称:      专业:

丙方:            (青年教师)

姓名:    性别:   职称:      专业

 

为了充分发挥指导教师在培养青年教师中的作用,使青年教师较快地提高业务水平,保证导师制的规范实施,根据《金沙娱场城61665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办法》,特制定本责任书,各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请乙方担任丙方的指导教师,聘期为   年,从   月至    月。

二、乙方作为指导教师,权利和义务如下:

(一)对培养对象进行师德修养教育,传授科学的教育思想,在师德师风方面做出表率。

(二)协助学校拟定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和在岗学习计划,有计划的安排培养对象定期听课,观摩学习本人及其他教师的教学活动。

(三)结合学校开设的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及本学科授课内容和特点,指导培养对象进行教学改革实践,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和现代教学技术,提高教学质量,要熟悉实验、实习等教学工作环节。

(四)指导培养对象撰写讲课提纲和教案、掌握科学的教学方法、熟悉并掌握教学环节和教学规范,定期检查、指导其编写的教案。

(五)每学期听培养对象不少于5学时的课堂教学,做好听课记录,就上课效果及时作出评价与指导。

(六)指导培养对象完成一轮实践教学环节,如实验课、课程设计、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或毕业论文(设计)等,对无此教学环节的导师可不予考核此项工作。

(七)有针对性的协助培养对象拟定切实可行的科研计划,通过导师科研项目或开展有关科研工作(参编教材、课件制作、课题申报及研究和论文的撰写等),使培养对象掌握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八)提交《指导培养教师情况年度总结》,接受学校组织实施的对教师培养情况的中期检查和年度考核。

(九)在批改教案、指导试讲的基础上,负责向所在系提出被培养教师是否具有独立开课能力的评价意见,对达不到培养要求的培养对象提出继续培养或调整工作岗位的建议。

三、丙方在接受指导期间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尊重导师,虚心请教并接受导师的指导,学习导师的师德风范,敬业精神,教学艺术和工作经验,努力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参加各类教育教学的培训,旁听导师教学,每月听课不少于2次,做好听课记录,协助导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

(三)在教学活动中主动接受导师的指导、帮助和检查,自觉向导师汇报在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每月至少作一次正式汇报,导师做好相关记录。

(四)积极参与导师教改及科研项目、教材编写、课件制作、课题申报和研究及论文的撰写等。

(五)学年末需要提交教学工作总结,经导师审阅签字后连同《培养教师年度考核表》、听课记录一起交所在系审核、存档,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四、甲方负责对乙方、丙方的考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一)培养周期过半,及时组织对“培养计划”执行情况的中期检查,总结交流经验,发现纠正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二)培养期满,会同机关职能部门对导师的工作和培养对象在培养期间的学习和教学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形成考核意见。通过试讲、审查教案等方式对培养对象主讲课程的能力、水平和教学效果进行评价。

五、其他事项

达不到培养目标或经认定仍有必要继续培养的青年教师,可申请延长培养期一年。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各存一份,人事处备案一份。本协议签字和盖章后,各方都必须承担协议中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

 

(院长)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甲方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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