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金沙娱场城61665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文件要求,为确保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的2023届本科毕业生。
二、时间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于第14周周末~第15周开展,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并填写《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统计表》(见附件)报教务处备案。
三、答辩形式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在线下开展。
四、工作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由各学院统一组织实施,教务处负责总体协调。各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领导小组,并制定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总体工作安排,应包括答辩领导小组成员构成、答辩时间、准备情况、工作要求等内容;各专业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情况可设若干专业答辩小组,各答辩小组由不少于3位中级职称以上相关专业教师组成,答辩组组长原则上由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2.各学院要按照相关要求对参加学生的答辩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原则上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应在答辩前一周完成,指导教师应把握工作进度,确保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论文检测。论文查重检测文字复制比<25%的毕业生,方可进入答辩环节,对于不符合答辩资格的学生取消其答辩资格,并提前告知学生本人。学校将对毕业设计(论文)定稿、答辩后的终稿查重检测文字复制比进行两次检查,对于毕业设计(论文)作假行为,按照《金沙娱场城61665关于学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修订)》 进行处理。
3.答辩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即指导教师不参加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4.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除了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内容提出质询外,还应考核有关的基本理论、计算方法、实验方法等。
5.答辩需安排记录人员做好记录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及评价。
6.对于答辩不及格的学生,经答辩委员会审查通过后,由答辩委员会在6月11日前组织二次答辩,并于答辩前将答辩安排报送至教务处备案。
7.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组织各专业认真进行总结,并形成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五、材料要求
1.各学院请于5月26日前报送《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统计表》、答辩结束一周内报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以上材料电子版发574949952@qq.com 邮箱,纸质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各学院要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材料要在答辩结束一周内收齐并按要求进行归档。
附件: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统计表.xls
教务处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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